早年去金門時,常吃到「蒜仔肉」(青蒜五花肉),滋味相當不錯,蒜香肉香合一,脆爽酥糯爭輝,真是個下酒好菜,佐飲高梁酒尤妙,它的做法亦不難,只要掌握其訣竅,馬上有非凡效果。本以為是四川名菜「回鍋肉」的衍生品,細較之下,卻有別趣,而且行之有年,風行金門各地。

   不過,它到了烈嶼後,換個有趣名字,管它叫「小炒肉」,成為「四大金剛(或鋼)」之一,堪與「芋戀肉」齊名。到金門而未嚐此菜,有如入寶山而空手回。

    清代食家袁枚在《 隨園食單.須知單.選用須知》指出:「選用之法,小炒肉用後臀……」。文中的小炒,又稱「隨炒」。這是種將食材經碼味、上漿後,不必過油,而是用適量的油,以急火快炒而成菜的燒法,主要是炒肉片、肉絲、肉丁等,其肉可用於豬肉、牛肉、羊肉或魚肉。袁枚此處所稱的「小炒肉」,專指炒豬肉絲而言。此菜雖極平常,但要炒得恰到好處,誠非易事。袁枚另在該書〈特牲單〉所提及的「炒肉絲」,其中就有很多關竅,必須「切細絲,去筋襻(註:衣服上鈕扣的一部分,是個小圈套,叫『鈕襻』,此指筋肉糾結)、皮、骨」,以「清醬、酒」醃過,「用菜油熬起白煙變青煙後,下肉炒匀,不停手」,接著「加蒸粉,醋一滴,糖一撮,蔥白、韭、蒜之類」,而且一次「只炒半斤」,用「大火,不用水」。

    清代另一飲饌名家梁章鉅,閱歷宦海四十餘載,官至江蘇巡撫,兼署兩江總督。致仕後,撰《歸田瑣記》一書,憶述生平見聞。曾說每次用餐,必和廚子磨牙(好言多爭辯),因其家廚手法拙劣,以致燒出來的「小炒肉」,肉質甚硬,有如寸炒錢繩,故很難下筷子,非常地不滿意。

    乾隆乙卯年間,他有次赴京師,借宿侍御游光鐸家,同居者有葉大觀、黃星巖、陳羲、王虛谷等人。有一次,大家各舉愛吃的山珍海味,主人游光鐸認為「小炒肉」最好吃,眾皆大笑。等到吃了游府的「小炒肉」後,確實十分可口,難怪游氏以為「俊味」。梁、游二人雖都是顯宦,但家廚所燒的「小炒肉」,卻有天壤之別,問題或恐就出在豬肉選用的部位上。

    《歸田瑣記》一書中,披露一段有關「小炒肉」的故事,內容相當有趣,在此摘錄如下:原來「年羮堯由大將軍貶為杭州將軍後,姬妾皆星散。有杭州秀才,適得其姬,聞係年府專司飲饌者,自云但專管『小炒肉』一味,凡將軍每飯,必於前一日呈進食單,若點到『小炒肉』,則我須忙得半日,但數月不過一、二次,他手所不能辦,他事亦不相關也。秀才曰:『何不為我一試之?』姬哂曰:『酸秀才,談何容易,府中一盤肉,須一隻肥豬,任我擇其最精處一塊用之。今君家每市肉,率以斤計,從何下手?』秀才為之嗒(指失意)然。一日,秀才喜,告姬曰:『此村中每年有賽神會,每會例用一豬,今年係我值首,此一豬應歸我處分,卿可以奏技矣。』姬諾之。屆期,果抬一豬回。姬詫曰:『我在府中所用係活豬,若已死者,則味當大減。今無奈何,姑試之。』乃勉強割取一塊,自入廚下,令秀才先在房中煮酒以待。久之,捧進一碟,囑秀才先嘗之,而仍至廚下,摒擋他物。」這位秀才吃「小炒肉」的結果,居然是「委頓於地,僅一息奄奄,細察之,肉已入喉,並舌皆吞下矣。」好吃到連舌頭都吞了下去,足見其滋味之棒,竟至無以復加。

    故事未點明是用豬的哪一部位,袁枚所認為的「後臀肉」,應指俗稱「元寶」的後腿尖。不過,咱家的「小炒肉」亦極美味,所選用之豬肉,多為嫩腰肉(俗稱「小裡脊」或「菲力」),也用枚頭肉(俗稱「梅花肉」),而家母所炒之法,則是袁枚在「炒肉絲」項下的另一法,即「用油泡後,用醬水,加酒(指黃酒)略煨,起鍋紅色,加韭菜(註:家中常用韭黃)尤香」。我從小就愛食此味,唯已久未嚐此,每思之即涎垂。

      金門的「蒜仔肉」,滋味甚妙,在《金門風味菜》一書中,指出其做法為:先將五花肉切成小塊,青蒜切段;接著取鍋,入水適量,再加入五香等調味料,煮成滷汁備用;然後取滷汁與五花肉塊,注些香油,一起以大火快炒;在起鍋前,加青蒜段拌炒即成。此菜肉呈紅亮,肥瘦相間,青蒜帶翠,點綴其中,是幅美麗畫面,更為佐酒佳餚,先吃它墊個底,飲起高粱酒來,簡直有如神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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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朱振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